关于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22)18号)、《湖南省省以下法院检察院国有资产省级统一管理实施办法》(湘财资(2019)1号)、《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湘财资(2018)21号)、《湖南省省以下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M检计(2019)12号)有关规定,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检察院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固定资产99项,资产原值共计206712.06元,均已到达报废年限,经鉴定无维修价值,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现将该批资产处置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08日-2025年07月1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部反映。联系人:肖映宇,联系电话:18107397208;邮箱:861782359@qq.com。申报单位联系人:邹雯锦,电话:19973917049,邮箱:570247026@qq.com.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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