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检司系统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通知》规定,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有序、安全完整,为证明我院国有不动产权属无异议,现将我院拟申请实行权属备案的不动产情况在我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的双清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建筑面积约为447.8平方米。
2.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的双清区人民检察院传达室,建筑面积约为123.42平方米。
以上建筑面积为测绘面积。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权属备案信息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双清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示日期: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11日止
公示单位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
联系电话:0739-5269531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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