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托人”就能找个好工作?殊不知,已上当!近日,双清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犯罪嫌疑人谢某(化名)谎称自己能帮忙安排和调动工作,利用对方求职心切的心理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8万余元。
2023年8到11月,受害人曾某、陈某(均化名)通过熟人结识了嫌疑人谢某,嫌疑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安排两人到国家单位工作,却声称认识“内部人士”,不用经过正常的考试流程,就可以安排两人到当地公安局当辅警和工作调动,并先后以安排工作疏通关系需要相关费用为由骗取受害人曾某、陈某的钱财,将骗取来的“人情费”用于个人的日常花销挥霍一空。随着时间的推移,入职却遥遥无期,受害人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期间受害人曾多次向嫌疑人谢某询问办理情况,并要求退还“人情费”,谢某总以各种借口推脱,并称正在帮忙操作办理中来搪塞,未予偿还。
双清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嫌疑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构成诈骗罪。谢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责令退赔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该类型的诈骗案件在日常生活中时常发生,嫌疑人往往没有特殊、高明的行骗手段和技巧,仅靠“托人打招呼入职,有关系帮你进单位上班”等诈骗伎俩,谣传出能帮助他人“办事”的虚假言论,把自己包装成无所不能、神通广大的“社会能人”的人设。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求职者在就业找工作时要当通过正规途径,依靠自身“硬实力”。提高防诈防骗意识,不要寄希望于走捷径,对那些许诺花钱就能买到“好工作”的人,应及时向检察机关投诉举报,以防被人钻空子,人财两空,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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